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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房屋装修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0]470号颁布时间:2000-10-19

     2000年10月19日 粤地税函[2000]470号 珠海、东莞、揭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房屋装修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2000]7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房屋装修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0]704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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