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印制保险储金发票的复函
粤地税函[2000]184号颁布时间:2000-04-20
2000年4月20日 粤地税函[2000]184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印制“保险储金收据”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办的储
金性财产保险业务使用统一的保险储金发票(票样见附件),该发票一式四联,第一
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第三联: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业务留存联,规格为
20×10。3CM。考虑到你公司的实际情况,该发票由各地级以上市税机关按发票
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监制。
附件:票样(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5月19日
穗地税发[2000]188号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