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广州广达科技工程公司等十二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穗科函字[1999]184号颁布时间:1999-11-15

     1999年11月15日 穗科函字[1999]1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12号文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 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对部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有关主管单位对 这部分企业情况进行审查后,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能计算机公司等十二家企业, 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取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原认定编号及名称如下: 原认定编号 企业名称 14-00011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能计算机公司 14-000059 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珍珠保健品有限公司 14-000235 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晨企业发展总公司 14-00098 广州市电信科技开发公司 14-00126 广州市康瑞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4-00155 广州广达科技工程公司 14-00174 广东广华国际信息技术发展中心 14-00175 广州南瑞自动化系统控制有限公司 14-00194 广州市天河河东电子仪器厂 14-93004 广州福通光电子公司 14-94002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聪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14-94008 广州威特电子有限公司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