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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6]279号颁布时间:1996-12-09

     1996年12月9日 粤地税发[1996]279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 税发[1996]2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1996 年11月14日 国税发[1996]20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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