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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颁发广州市合旺五金电器厂等13家企业《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6]12号颁布时间:1996-07-11

     1996年7月11日 粤民福[1996]12号 广州、东莞、肇庆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广州市合旺五金电器厂、东莞市高 保安围福利纸箱厂、广宁县中联机 械厂等13家企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上述企 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附件: 符合发证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广州市合旺五金电器厂   2、广东康赛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3、增城市永和福利综合厂   4、增城市福利荔鸿塑料厂   5、增城市超光化工厂   6、广州市天河川立机械厂   7、广州市越秀通行电脑自动给水设备厂   8、广州昌美印刷厂   9、广州市时代化工厂   10、广州市荔湾区荔新纸箱厂   11、东莞市高(土步)保安围福利纸箱厂   12、东莞市东坑井美精细化工厂   13、广宁县中联机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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