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颁发广州市合旺五金电器厂等13家企业《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6]12号颁布时间:1996-07-11
1996年7月11日 粤民福[1996]12号
广州、东莞、肇庆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广州市合旺五金电器厂、东莞市高 保安围福利纸箱厂、广宁县中联机
械厂等13家企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上述企
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附件:
符合发证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广州市合旺五金电器厂
2、广东康赛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3、增城市永和福利综合厂
4、增城市福利荔鸿塑料厂
5、增城市超光化工厂
6、广州市天河川立机械厂
7、广州市越秀通行电脑自动给水设备厂
8、广州昌美印刷厂
9、广州市时代化工厂
10、广州市荔湾区荔新纸箱厂
11、东莞市高(土步)保安围福利纸箱厂
12、东莞市东坑井美精细化工厂
13、广宁县中联机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