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7]99号颁布时间:1997-04-25
1997年4月25日 粤地税发[1997]99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199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地税局应于5月30日前,将年检情况连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
登记证验证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局;市局综合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把年检总结报
告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验证情况汇总表》上报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1997年1月3
日 国税发[1997]4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