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省国税局省 地税局关于佛山南海市南庄中心小学南庄富强五金家具摩托车配件厂等二十二个单位申领校办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教勤[1997]6号颁布时间:1997-04-09
1997年4月9日 粤教勤[1997]6号
佛山市教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佛山南海市南庄富强五金家具摩托车配件厂、南海市松岗中学东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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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单位,符合校办企业条件,可发给校办企业证书,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
收优惠政策时,希各级税务机关严格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