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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7]219号颁布时间:1997-09-10

     1997年9月10日 粤地税发[1997]219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4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 97年8月12日 国税函[1997]47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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