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肥实行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后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7]39号颁布时间:1997-02-03
1997年2月3日 粤地税发[1997]3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肥实行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后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1996]66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附上国税函发[1991]
090号文,望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肥实行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后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996年11月14日 国税函[1996]66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