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1996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粤地税办发[1997]63号颁布时间:1997-08-19
1997年8月19日 粤地税办发[1997]63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今年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全面铺开的第一年,与往年相比,工作内容
更多,任务更艰巨。为此,各地地税部门对今年汇缴工作十分重视,从组织领导、措
施、时间、人员、经费方面予以保证,确保汇缴工作顺利完成。通过汇缴,进一步完
善了汇缴模式,提高了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打击了偷逃税行为,增加
了财政收入。全省共查补税款及两金40331万元。汇缴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
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企业所得税工作开展,省局根据汇缴考核评比办法对各市汇
缴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决定授予梅州市地税局等10个单位为1996年度企业所得
税汇缴先进单位;授予朱伟玉等57名同志为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先进个人
(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励,争取更大成绩。
附:全省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