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呈送广东省一九九六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的报告
粤地税函[1997]185号颁布时间:1997-06-13
1997年6月13日 粤地税函[1997]185号
国家税务总局:
现将《广东省一九九六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上,请审阅。
附件:1、广东省一九九六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
2、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附件1:
广东省一九九六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
我省1996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和要
求,在各级地税部门的重视和有关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五月上旬完成,取得一
定成效。现将汇缴工作总结如下:
一、汇算清缴基本情况
据汇缴统计,我省地税系统负责征管的企业共176546户,应参加汇算清缴
企业84428户,已全部参加汇算清缴,汇缴面达100%。其中盈利企业389
58户,利润总额717563万元,税收调整净额一55946万元,应纳税所得
额为661617万元,应纳税额为161161万元,亏损企业45470户,亏
损面为53.86%,亏损总额为1793800万元。
通过汇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双方的法律责任,强化了企业
纳税意识,提高了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同时打击了偷逃税行为,增加
了财政收入。汇缴期间,全省共查补税款及两金40331万元,其中流转税199
65万元,所得税13177万元,其他各税7189万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今年的汇缴工作,各地认真按照总局提出的总体要求,以组织收入、推进汇缴
改革为目的,以加强地方征管为重点,注意抓基础,抓重点,抓整改,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企业所得税汇缴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第一年,与往年相比,工作内容更
多,任务更艰巨。为此,省局对今年汇缴工作十分重视,于去年12月底召开了全省
企此所得税工作会议,部署汇缴工作,明确汇缴重点、政策要求和实施办法,要求各
地认真按照总局提出“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稽查”的改革要求和印
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通知精神,要求在汇缴工作中健
全服务体系,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咨询工作,强化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使
企业真正做到自核自缴、自行申报。会后各地及时转发文件,召开会议层层部署,成
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挂帅,成员由各职能部门骨干力量组成的汇缴领导小组,加强
对汇缴工作的领导、协调。同时在人员调配、经费、设备上予以倾斜。各地还结合实
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时间、人员、内容和重点,确保汇缴工作有条不紊
进行。如珠海、中山市集中力量抓汇缴,参加汇缴工作人数占市全系统人数的70%
左右。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保证汇缴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大税法宣传和稽查的力度
1、加大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力度
我省近几年来在汇缴中,对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一些
配套政策跟不上,处罚力度不够,有部分纳税人纳税意识仍淡薄。针对这种情况,各
地在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中,着重宣传汇缴改革的意义,讲明征纳双方的法律责
任,同时加大处罚力度,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到严格按税法自觉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的重
要性,进一步提高纳税意识。为提高纳税人申报质量,各地把做好纳税辅导作为汇缴
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如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举办知识
竞赛、政策咨询、深入企业辅导等,宣传、讲解有关税收法规和税前扣除范围、标准,
使纳税人掌握纳税调整的政策和方法,能够自觉地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茂名市
地税系统狠抓纳税人员的培训,今年共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
达1000多人;珠海市把有关企业所得税费用列支项目、标准和有关税法规定编成
资料发给企业;河源市直属分局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缴须知》3000份给企业领导
和财务人员,加深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中山市在企业自查期间,重点抓好企业盘点
和结帐辅导工作,全市协助225户企业盘点、辅导和结帐。通过开展税制纳税辅导,
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有明显加强,汇缴申报率和准确性比往年有较大提高。
如佛山市城区局160户企业,自觉调整纳税项目,共调增应税所得额达342.9
万元。
2、加大稽查和处罚力度
对汇缴企业进行严格稽查是所得税汇缴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既是对企业所得税
管理工作的检查,又是对企业申报质量的鉴定。为此,各地在全面辅导的基础上,强
化纳税检查工作。一是采取集中人员、统一编组、责任到人的做法,湛江市共抽调3
40人,组成135个检查小组,从而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为强化检查职能,潮
州市直属分局改变过去由管理部门组织检查为今年全部由稽查分局负责,实行彻底的
查管分离,以确保政策执行统一性和严肃性。为保证检查质量,各地进行战前练兵,
采用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形式对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政策、口径和税
前列支标准,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查帐技能,为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
基础。二是讲究检查方法。为争取主动,保证质量,各他讲究方法,抓好试点工作,
以点带面把汇缴工作引向深入。通过开展试点掌握情况,研究对策,为全面铺开检查
工作提供经验。三是突出重点。根据试点和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重点检查税源大户、
盈亏大户、增值税大户、挂靠的集体企业、各种基金会等。审查的重点放在计税工资、
管理费、集资利息、业务招待费、福利费、财产损失、无形资产摊销、投资收益、弥
补亏损等项目。对享受优惠政策的校办企业、福利企业、劳服企业在减免税条件上进
行严格审核。四是处罚程序规范化。潮州市为提高审查质量,成立案件审查小组,实
行集体讨论,对查补税款在十万元以上的案件,经审理后,作出处理意见,有效地保
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增强税收执法刚性。五是处罚严肃。在检查中各地坚持依法治
税,严格执法,对不按期申税,少报漏报应税所得或虚报亏损的,一经查出严格按《
征管法》和国税总局[1996]162号文规定予以处罚,大大加强对偷漏税行为
处罚力度,打击偷漏税行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由于各地在检查中注意抓重点、难点,方法对头,措施得力,使今年检查工作取
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全省重点检查56700户,重点检查面达67.16%。
(三)搞好两个结合
一是把汇缴与理顺国有企业征管关系结合起来。在汇缴过程中,各地认真贯彻落
实省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所得税交接工作》精神,加强与当
地财政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组织实施交接工作。到5月底,全省除个别市外,都
已完成交接工作。接管后,各地在规范国有企业所得税管理、加强企业纳税意识方面
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韶关市接管国有企业后,于三月分九期分行业组织4
30名国有企业财务人员学习企业所得税知识,提高办税水平。
二是把汇缴与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汇缴工作中,针对企业所得
税管理薄弱环节,省局在投资收益、总机构管理费审批、财务损失扣除审核等方面制
定了统一办法,各地根据汇缴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制,健全和完善减免税审批、
弥补亏损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办法,推动企业所得规范化管理。同时根据国税总局有
关要求,一方面加强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督促企业建帐建册,提高核算水平,另方面
加强对定额征收企业的审定,做到严格控制核定征收企业范围。
三、违反法规偷逃企业所得税事例
(一)财务费用违规列支。1)在建工程贷款利息在当期财务费用中列支,如佛
山南海金沙滩旅游中心将在建工程贷款利息338.32万元在财务费用中列支;2)
虚增财务费用,如佛山罗村务庄鸿达纸箱厂将实收资产作为短期借款计提利息,虚增
财务费用40.24万元,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二)收取、上缴的总机构管理费违反税收规定。1)收取管理费未申报纳税,
如梅州市制药厂收取的管理费收入6.4万元及其使用节余额未申报纳税,从中偷逃
营业税和所得税,2)管理费只计提不上缴,如肇庆市瑞州区某公司计提管理费10
万元未上缴,减少当年应税所得额,检查后补缴所得税3.3万元。
(三)隐瞒收入,偷逃税款。如珠海某建安公司96年8月预收工程款100万
元,不作营业收入处理,经查补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2.4万元,企业
所得税15万元;又如中山市无线电总厂将出租厂房收入22.05万元直接记入“
资本公积”科目。
(四)关联企业之间利用外资企业优惠政策转移应税利润,如潮州市某内资企业
在成本中列支与其同一法人代表的外资企业的利息和管理费用,转移应税利润,偷逃
企业所得税10.76万元。
(五)擅自计提风险基金,扩大成本费用,减少利润,如佛山顺德蚬华风扇厂计
提贷款风险金88.82万元。
四、对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征管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关于集团公司总机
构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问题。集团公司总机构主要靠向下属机构收取管理费维持日常
开支。一般没有经营收入,即使有数额很少,而业务招待费开支却数额较大,其业务
招待费扣除标准如何确定,建议按整个集团公司营业收入确定的业务招待费允许列支
数,扣除各子公司已按规定列支数后的余额为总机构业务招待费扣除额,或按收取的
管理费确定一定比例作为总机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二)工资的扣除标准过于复杂。现行工资计算办法多种多样,存在“工效挂钩”、
“提成工资”、“计税工资”、“计件工资”等等,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不尽相同,
造成企业之间不公平,特别是工效挂钩企业的计税工资,由于政出多门规定比较混乱,
税务部门不易掌握,容易带来处理不一致的问题。因此,建议总局对工资的扣除作合
理调整,使扣税标准力求一致,更好体现“合理负担、公平税负”的原则。
(三)某些行业费用列支标准不明确,存在较大漏洞,如旅游业境外接团费,缺
乏统一扣除标准,企业容易采用虚开发票增大增外接团费以及用假合同的形式冲减营
业利润而达到偷逃税目的。建议总局制订有关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