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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产办 省地税局关于表彰1997年度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粤清核[1998]12号颁布时间:1998-03-19

     1998年3月19日 粤清核[1998]12号 各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1997年我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 清产办、财政厅、经委、地税等部门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全体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共 同努力,已基本完成了全面铺开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为了表彰先进,根据《广东省城 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考核办法》,省清产办、财政厅、经委、地税局联合进行了 考核评审工作,评选出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8 8人。其中,我省有9个单位和12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城镇集体发清产核资工作 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一并予以表彰。 附件: 1.1997年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名单 2.1997年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1997年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4.1997年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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