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产办 省地税局关于表彰1997年度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粤清核[1998]12号颁布时间:1998-03-19
1998年3月19日 粤清核[1998]12号
各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1997年我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
清产办、财政厅、经委、地税等部门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全体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共
同努力,已基本完成了全面铺开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为了表彰先进,根据《广东省城
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考核办法》,省清产办、财政厅、经委、地税局联合进行了
考核评审工作,评选出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8
8人。其中,我省有9个单位和12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城镇集体发清产核资工作
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一并予以表彰。
附件:
1.1997年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名单
2.1997年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1997年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4.1997年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