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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有关房产税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1998]1号颁布时间:1998-01-04

     1998年1月4日 粤财法[1998]1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有关房产税印花税问题的 通知》(财税字[1997]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有关房产税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11月13日 财税字[1997]13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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