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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同意颁发广州思达标牌厂等13家企业《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8]16号颁布时间:1998-05-27

     1998年5月27日 粤民福[1998]16号 经审查,广州思达标牌厂、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玉糖永华五金塑料厂、雷州市大八 仙香精香料实业公司等13家企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 证书》(详见附件)。上述企业必须承担福利企业的义务,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 惠政策时,由各地税务机关审核把关(起始时间以当地主管税务部门同意申办的日期 为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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