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1995年度向下属紧密层企业收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1996]121号颁布时间:1996-03-08
1996年3月8日 粤国税函[1996]121号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茂名、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1995年度向下属紧密层
企业收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京国税二[1996]029号)转发给你们,请参
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1995年度向下属紧密层企业
收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1996年1月24日 京国税二[1996]029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