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6]270号颁布时间:1996-12-08
1996年12月8日 粤地税发[1996]270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
通知》(国税发[1996]1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6年11月8日 国税发[1996]19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