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1995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粤地税发[1996]196号颁布时间:1996-08-19

     1996年8月19日 粤地税发[1996]196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是地方税的主体税种之一,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于加强税 收征管,贯彻政策,保证地方财政收入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各级地税部门对199 5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出色地完 成了任务,全省共查补税款及两金38307万元,增加了财政收入,锻炼了队伍, 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提高企业所得税征 管质量,省局根据考评方案对全省汇缴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经研究决定授予茂名市 地税局等9个单位为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朱伟玉等 62名同志为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争取更大的进步。 附:全省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