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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税局 广东省地税局关于同意佛山市俊诚无纺布厂等21家企业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5]27号颁布时间:1995-12-18

     1995年12月18日 粤民福[1995]27号 佛山、江门、东莞、清远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佛山市俊诚无纺布厂、江门市雕刻艺术作品厂、清远市清新县福利劳保 用品厂、东莞市桥头庆安包装材料厂等21家企业(详见附件),符合社会福利企业 条件,同意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附件:符合发证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佛山市俊诚无纺布厂 2.佛山市中艺建筑模型有限公司 3.广东省三水市腾马水泥厂 4.广东省高明市玻璃马赛克厂 5.高明市穗明塑料异型材厂 6.顺德市马洲医院民政五金电器厂 7.顺德市马洲医院民政砖厂 8.顺德市马洲医院民政五金喷塑厂 9.顺德市马岗民政包装材料厂 10.佛山市石湾东平陶瓷(集团)东平装饰砖厂 11.佛山市兴业纸管工艺厂 12.江门市雕刻艺术作品厂 13.台山市海宴中镇民政福利服务公司 14.江门市蓬江区群星木雕厂 15.东莞市桥头庆安包装材料厂 16.清新县福利劳保用品厂 17.清新县化工福利厂 18.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福利竹器制品加工厂 19.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南社会福利香粉厂 20.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社墩福利木材加工厂 21.佛冈县高岗镇松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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