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税局 广东省地税局关于同意佛山市俊诚无纺布厂等21家企业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5]27号颁布时间:1995-12-18
1995年12月18日 粤民福[1995]27号
佛山、江门、东莞、清远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佛山市俊诚无纺布厂、江门市雕刻艺术作品厂、清远市清新县福利劳保
用品厂、东莞市桥头庆安包装材料厂等21家企业(详见附件),符合社会福利企业
条件,同意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附件:符合发证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佛山市俊诚无纺布厂
2.佛山市中艺建筑模型有限公司
3.广东省三水市腾马水泥厂
4.广东省高明市玻璃马赛克厂
5.高明市穗明塑料异型材厂
6.顺德市马洲医院民政五金电器厂
7.顺德市马洲医院民政砖厂
8.顺德市马洲医院民政五金喷塑厂
9.顺德市马岗民政包装材料厂
10.佛山市石湾东平陶瓷(集团)东平装饰砖厂
11.佛山市兴业纸管工艺厂
12.江门市雕刻艺术作品厂
13.台山市海宴中镇民政福利服务公司
14.江门市蓬江区群星木雕厂
15.东莞市桥头庆安包装材料厂
16.清新县福利劳保用品厂
17.清新县化工福利厂
18.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福利竹器制品加工厂
19.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南社会福利香粉厂
20.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社墩福利木材加工厂
21.佛冈县高岗镇松香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