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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5]266号颁布时间:1995-12-08

     1995年12月8日 粤地税发[1995]266号 江门、佛山、湛江、韶关、珠海、云浮、汕头、惠州、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经省科委一九九五年审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 件),对名单中内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可按照粤地税发 [1994]0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 策。 附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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