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5]272号
颁布时间:1995-12-12
1995年12月12日 粤地税发[1995]272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国税发[1995]1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有企业所得税
的征收管理,在没有理顺征管前,暂仍按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5年10月25日 国税发[1995]19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