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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5]272号 颁布时间:1995-12-12

     1995年12月12日 粤地税发[1995]272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国税发[1995]1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有企业所得税 的征收管理,在没有理顺征管前,暂仍按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5年10月25日 国税发[1995]19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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