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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5]192号颁布时间:1995-09-12

     1995年9月12日 粤地税发[1995]192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发[1995]4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通知(1995年8月 16日 国税函发[1995]45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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