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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穗地税发[1999]203号颁布时间:1999-06-03

   1999年6月3日 穗地税发[1999]203号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广州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要求的、科学严密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确保地方税收稳定增长,根据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 办[1997]24号),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深化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方案》(穗字[1998]24号)和市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地方税务管理体 制改革的通知》(穗府函[1998]236号)等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和我市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遵循税收征管工作规律,配合广州 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税收征管机构设置和征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税,建立 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科学的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二)总体目标   改革征管模式,筒化征管手续,提高征管效率,强化征管稽查,在全市构建 一个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集中登记、属地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地税征管 模式。堵塞征管漏洞,严格实行依法治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增加财政收入。   (三)基本原则   1.依法治税的原则。充分体现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逐步使征税纳税双方行为规范化、法制化。   2.确保财政收入的原则。通过改革征管制度,强化征管手段,完善征管措施, 提高征管效率,实现广州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目标。   3.优化服务的原则。征管改革不仅要有利于征收管理,降低征税成本,而且 要方便纳税人,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监督制约的原则。地方税务机关要通过建立登记系列、征收系列、稽查系 列和完善征管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从而达到“外堵偷漏、内防不廉” 的目的。   二、基本内容   适应广州市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逐步理顺各地方税务机关工作职责和 征管分工,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必须改革现行条块分割,一员进厂, 各税统管的征管模式。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全面实行“集中登记、属地征 收、重点稽查”新的征管模式,按照登记、征收、稽查三大系列设置机构,实行 垂直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采取既分离、又结合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其基本 内容如下:   (一)建立新的税务登记系列   为了防止重复登记、漏征漏管、争抢税源的现象发生,改革现行地方税务登 记条块分割,分散登记管理的做法。成立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分局,对全 市地方税务登记实行电脑联网集中管理,建立依法“集中登记、全面受理”的税 务登记管理体系,有效掌握税源分布情况,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广州市地 方税务登记分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广州市区内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务登记工作,指 导和协调各县级市地方税务局的税务登记工作。   鉴于广州市地域广,税务登记业务较多的实际情况,为方便纳税人,地方税 务登记分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市内有关区域的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税务登记点,受 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   (二)建立新的税款征收系列   将现在的区地方税务局,改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管理的征收分局, 分别对属地区域内的所有纳税人实行属地征管。   各地方税务征收分局负责辖区内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下同)的纳税 申报审核、税款征收,滞、欠税催缴,发票管理,税源调查,税务咨询宣传和对 零散税收、失踪户、“双定”户的纳税检查等。各征收机关要严格按照市财政体 制的有关规定把税款征收入库。   (三)建立的税务稽查系列 为了有效地打击偷、逃、骗、抗税现象,加大稽 查力度,堵塞征管漏洞,在充实稽查力量的基础上,建立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 查局和税务稽查分局组成的双层稽查体系。市稽查局负责全市地税稽查(税务检 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大案要案和重大群众举报案件的稽查和开展反避税 调查研究工作。地税稽查分局主要负责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立案稽查。   税务稽查要严格按照稽查选案、稽查实施、案件审理、处理决定执行四个工 作环节实行分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在强化对偷、逃、骗、 抗税稽查的同时,建立稽查公告制度,加大震慑力和舆论压力。   税务稽查分局的机构设置,采取一个稽查分局对应若干个征收分局的办法。   (四)建立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   根据计算机技术的特点和税务征管改革的要求,统一制定计算机系统的建设 规划,加强计算机信息中心的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充实人员,从整体上考虑网 络布局和硬件配置。加大软件开发力度,统一全市地税业务软件,使计算机应用 逐步覆盖“税务登记、属地征收、重点稽查”全过程。个别尚未系统使用计算机 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创造条件,从使用单机进行税款征收、税收计会统人手,逐步 扩大应用范围。通过努力,力争实现税收征管电子化,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五)优化为纳税人服务   全布地税系统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组织力量制定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 实施办法,推行岗位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实行量化指标考核,为优化服务提供 制度上的保证;要合理配置办税服务场所,力求使纳税人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宜, 可在办税服务场所内同时办理;要建立定期税法公告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税 法;要积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服务承诺制和文明办税敬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三、配套措施   (一)加大对征管改革的投入   鉴于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独立运作时间短、底子薄、基础设施差的实际情况,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充分依靠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地方税收 征管改革的投入。同时,要节约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行税务代理,规范委托代征   要积极稳妥地推行税务代理,纳税人可依照税收法规,委托社会税务代理中 介服务组织代为办理涉税事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委托有关单位代征 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 地方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   (三)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在三大系列内部建立人事监察机构, 既抓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又抓政令和执行税收政策的检查,全面加强勤政、廉 政建设,促进全体税务人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基础理论水平与实际业务能 力,为建立新型的税收征管模式提供保证。同时,在业务培训上,重点抓好查、 征、管技能,财务会计知识,计算机的应用与维护的培训。   (四)建立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强化税收执法力度   为保证征管改革的顺利实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同公安、财政、邮 电、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合作,并使之经常化、制度 化、规范化。根据上级的统一布置,在条件成熟时组建广州市地方税务警察队伍, 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收秩序。   四、实施步骤   为了使地税征管改革做到规范、统一、协调,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 效、三年上台阶”的奋斗目标,征管改革要在市委、市政府、省地税局的统一领 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1999年是打基础的关键一年,具体工作分三个阶 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市地税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根据上级的有关改革要 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研究制定我市地税征管改革方案的总体方案 和相关的子方案,积极做好筹建税务登记分局的工作。   2.1999年4月底前,完成各区和县级市财政、地税、国税机构分设。   3.1999年7月1日前,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垂直领导管理,并按照“税务登记、 属地征收、重点稽查”三大系列,完成内设机构的调整,全面落实属地征管业务 交接,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对全市纳税业户的税务登记验证工作,并 严格按照“属地征收”原则进行征管分工。   (二)实施阶段   从1999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按总体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行征管 改革。各区征收分局按本行政区域范围开展地方税收征收工作,纳税人到指定的 区征收分局办理申报、纳税;各税务稽查分局对负责管辖的区内纳税人进行税务 稽查工作,三个系列协调有序,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总结阶段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于2000年6月底,组织总结验收。其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建立完善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减少漏管户;二是纳税人基本做到自行申报 纳税;三是办税服务厅设置合理,实行集中征收;四是健全稽查机构和制度;五 是征管机构和岗位设置符合规定;六是三个系列按既定目标应用计算机实行联机 运行。通过总结征管改革的成功经验、效果和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征管改革措施, 将我市地方税务征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组织领导   地税征管改革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工作难度大。市地方税务局成立征管改 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征管改革的日常工作,指导、组织和协调全 市征管改革工作。市属各地方税务机关相应成立征管改革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负责本单位的征管改革工作。为保证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三个系列在明 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调、沟通和衔接,按照本单位职责和 总体协调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量化考核指标,并要及时向上级地方税务机关汇报改 革进展情况,确保地税收入任务的完成和地税征管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各 级地方税务机关要争取同级常委、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市地税局和同级政府 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保证改革方案的落实。 四个县级市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征 管改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和深化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和 本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具体实际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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