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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8]247号颁布时间:1970-01-01

     粤地税发[1998]24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 [1998]1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的要求,借鉴兄弟省的经验, 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切实抓好对出租房屋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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