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证券公司营业税预算级次的通知

湘财预字[1998]22号颁布时间:1998-04-07

     1998年4月7日 湘财预字[1998]22号 各地市州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省级收入范围的通知》(湘财(96)预字第99 号)精神,各类证券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营业税属于省级收入,全额缴入省 金库,但各地市州财政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缴纳的营业税,不属于省级收入, 请按相应级次缴入金库。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