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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全省发票内部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湘国税函[2002]247号颁布时间:2002-07-29

     2002年7月29日 湘国税函[2002]247号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发票管理制度,加强我省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 通发票)管理,省局6月24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发票内部管理检查的通知》(湘国 税传电[2002]8号),要求各市、州局对发票管理从制度的制定到制度的落实 (包括库房管理、发票实物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虽然这次检查时间紧、要求 严,但各地都能积极部署、认真组织,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情况通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积极部署,保证了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州局都成立 了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的发票内部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对检查工 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长沙、岳阳、邵阳、怀化还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郴州、岳 阳、益阳对自查进行了重点检查或抽查,自治州组织开展了交叉检查。各县(市、分) 局也相应成立了自查小组,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抽调综合科、税政法规科、稽查 局、监审室等科室业务骨干,认真进行检查。怀化市局扎扎实实开展清理活动,并做 到了“五结合”:发票内部管理检查与“双过半”工作相结合,发票专项检查与岗责 体系相结合;检查结果与岗位责任考核相结合;专项检查结果与过错追究相结合;专 项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衡阳市局实行了谁主管、谁清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邵阳市 局为防止参检人员敷衍了事,专门抽调监审室人员进行随组复查和督查。由于各级领 导对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迅速落实;各检查组上下齐心,认真检查,使 得这次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效果。   2.认真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从制度建设上看,各市州都在总局、省局制 定的制度上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发票库房值班、发票入库验收清点、发票定期 盘存、发票窗口管理等一系列的制度。县(市、分)局、税务所也制定了一些符合本 地实际情况的制度和措施来保证发票管理的安全。从库房的安全上看:全省共有发票 专用库房146个(省局1个,市州局14个,县市分局131个)。各地对发票库 房的安全都非常重视,发票库房门窗均安装金属防撬装置,多数的库房安置了防盗自 动报警和灭火装置,有防火、防潮、防霉变、防鼠咬等措施,基本符合发票库房要求。 从制度的执行情况看:所有库房都有专职库房管理员,其中:娄底市、衡阳市和常德 市的部分县(市、分)局库房实行了双锁双人上岗,必须双人到场才能进入库房的制 度。娄底、张家界、郴州、衡阳、邵阳市及其他市州的部分县(市、分)局坚持了 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有记录,交接班有登记,非管库人员未经批准不许入库房, 并及时进行登记。娄底市、自治州等地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期 间,还发文对库房值班进行安排、督导,并组织专人进行值班检查。多数库房都有专 职的守库人员。多数市州及县(市、分)局坚持了盘存制度。绝大多数市州局的库房 都按规定设置了领、发、存账簿,并进行了登记,大部分县(市、分)局库房都按规 定设置了领、发、存账簿,并进行了登记。对普通发票的印制审批也基本上是按照省 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从上到下都制定了很多管理制度,但多数单位在 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和执行,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库房没有守库人员;有 的库房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的值班制度,或虽有值班人员,却没有出入库人员的记 录;普遍对发票出入库的管理把关不严,发票出入库未按规定开具“调拨单”;在盘 存中只注重发票的数量盘存,不注重与账本进行核对,同时,盘存没有监督机制;工 作移接交没有严格按制度办理手续,资料不齐;在管理中存在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 理,轻普通发票的倾向;对库房管理和基层发票管理的监督检查不及时等。   2.安全设施有待加强。部分发票库房和多数发票窗口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发 售窗口和税务所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等。部分防盗报警接收装置无与外界直接联络的 通讯设施,已坏的报警装置没有进行更新。   3.发票账簿和资料存档不完整。发票台账登记不及时和漏登现象依然存在。在 人员变动、机构改革中,特别是在税务所撤并、搬迁时,发票账册、资料遗失严重, 移交手续不规范。   4.发票窗口管理不规范。发票窗口普遍存在普通发票缴销不及时,发票违章处 罚不及时的问题;有代纳税人领购发票、借纳税人户头领购发票的现象;一些国税干 部使用完的普通发票无审核、登记记录;有的发票代开中没有严格进行审核,税率使 用错误,不设代开台账;还有的发售发票收取工本费后不给纳税人开具“税票”等。   5.发票管理人员的素质亟待加强。有的单位对发票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够重视, 导致部分发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不高,尤其是基层发票管 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安排临时工和经济上犯过错误的人 管发票。同时普遍存在发票管理人员变动频繁,岗位轮换太快等问题。   三、整改要求   针对我省发票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7月3日下午,胡金亮局长主持召开了局 长办公会议,对加强发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提出了以下要求,请各地 认真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发票管理的重要性 的认识,要将原来靠对干部个人素质的信任来进行管理,转变为靠制度管人、管工作。 要与时俱进,建立统一的发票库房管理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制约机 制。在发票管理中必须做到实物、账册分开管理。要细化各部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 在库房实物管理中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制度,负责收发、保管及实物管 理的人与负责开“调拨单”“入库单”并核对出、入库的实物及账簿登记管理的人员 要分开,不能由一人兼管。要坚持和完善值班制度和盘存制度,各级库房要实行24 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库房要按规定进行实物盘存,以科室领导和监察部门为主进行盘 存。   2.提高库房管理人员素质。要保证仓库保管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 要实行双人上岗,所需人员主要在机关内部进行调整。个别市、州局机关必须增人的, 要报省局批准。税务干部、职工晚上值班的原则上实行轮休,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轮休 的也可以发放值班补贴,由人事部门拿标准。各地可以从现有的复员、退伍进入税务 机关的人员以及农村税干中,通过自愿报名、统一考试、严格审查、择优录取的方式, 选调一批人员到发票仓库管理员岗位上。   3.切实加强“两费”管理。发票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费”管理要严格执行收支 两条线。各级要按规定及时下拨“两费”,并保证专款专用,“两费”的收入要及时 足额交入国库。财务部门与征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两费”的管理工作。   4.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在确保发票管理不出问题的情况下, 要简化纳税人购领发票手续。发票的领购审核和缴销要设置专人负责,以保证纳税人 随时办理有关手续。对湖南征管4.30软件发票管理模块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修改 和完善。   5.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对库房、税务所、发票发售窗口、发票缴销窗口要不定 期进行检查,做到账实、账账相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发票管理的各项制 度和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省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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