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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红星化学研究所2000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78号颁布时间:2001-02-27

     2001年2月27日 鄂国税函[2001]78号 襄樊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的通知》(国税函[2000]1083号)规定,对湖北红星化学研究所(42所) 2000年度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25万元,准予税前扣除,请遵照执行。对该企业 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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