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武汉京汉大道证券营业部2001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2]29号颁布时间:2002-01-24

     2002年1月24日 鄂国税函[2002]29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 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900号)规定,对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武汉京汉大道证券营业部2001年度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100万元,准予税前扣 除,请遵照执行。对其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