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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1]88号颁布时间:2001-05-14

     2001年5月14日 鄂国税发[2001]88号 通知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2001年4月5日 财税[2001]54号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 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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