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武国税函[2000]6号颁布时间:2000-01-13

     2000年1月13日 武国税函[2000]6号 各分局:   现将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鄂国税函〔1999〕409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省局批复名单和项目向企业下达1999年度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通知。并按规定划分征免界限,按政策办理免税结算手续。 附: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请示的批复(略)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