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8]340号颁布时间:1998-11-16
1998年11月16日 鄂国税发[1998]340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184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片收管理
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现状,特
提出以下工作工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堵塞漏洞。各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
清理企业所得税漏征漏管户;二是结合税收执法检查,严格检查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
三是加大征收和清欠力度,严格控制新的欠税,从严办理税款的缓缴,以有欠税 企
业要及时清理入库;四是严格按规定级次入库,防止企业所得税的错库混库;五是加
大企业所得税稽查力度,今年内重点搞好对石油、烟草行业和民政、校办企业的所得
税稽查工作。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搞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各地要加强对企业所
得税税源的管理工作,要对省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1998年1月至10月的税
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全年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情况进行预测。税源调查情况和
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预测情况,于12月10日前上报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通知
(1998年10月22日 国税发[1998]184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