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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入因特网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税办发[1999]12号颁布时间:1999-04-16

     1999年4月16日 鄂地税办发[1999]12号 为推动我省税收电子化事业进一步发展,充分利用现代化电子通讯手段为各级地 税机关提供迅速、准确的信息服务,现就加入因特网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省局现已通过邮局DDN专线与武汉信息港联通,域名为WWW.HBDS. GOV.CN,电子邮箱地址为Hbds@public.wh.hb.cn,欢迎各地使用. 二、各地凡加入因特网的,请及时将与省局进行信息传递的专用电子邮箱地址上 报省局信息中心。 三、各地应充分运用电子邮件这一专用工具,除密级文件不能网上传递外,其它 信息均可纳入网络传递,实现无纸化传送。 四、为保证内部网络的安全,联入因特网的计算机应同内部网实行物理上的隔离, 不要阅读或执行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不要将未知邮件或程序移至其它计算机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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