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80号颁布时间:1999-04-16

     1999年4月16日 鄂地税发[1999]80号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通知的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通知的通知 (1999年2月24日国办发[1999]19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