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规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108号颁布时间:1999-05-06
1999年5月6日 鄂地税发[1999]108号
现将国税函[1999]1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
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
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1999年4月15日国科函[1999]18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