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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256号颁布时间:1999-10-21

     1999年10月21日 鄂地税发[1999]256号   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的现实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 现。地方税务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税收合 法权益,促进和保障地税机关及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执法违 法行为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并将对依法治税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省局在认真 总结各地试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北省 地方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 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予以反馈。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局应于12月20日前将具体实施办法报省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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