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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银行接管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业务应交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

鄂地税函[1999]50号颁布时间:1999-06-18

     1999年6月18日 鄂地税函[1999]50号 咸宁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咸地税发[1999]79号请示收悉,有关农业银行接管农业发展银 行划转业务应交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经研究决定,由农业发展银行划转农业银 行管理的专项业务营业税由各行按规定计提后上划省分行,由农业银行湖北省分 行统一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申报缴纳。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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