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137号颁布时间:1999-06-08

     1999年6月8日 鄂地税发[1999]137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转知 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   (1999年5月21日国税函[1999]356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