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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开发银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7]108号颁布时间:2007-05-28


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开发银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7]484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缴纳事宜由你局与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联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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