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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6]83号颁布时间:2006-11-09

 
各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税[2006]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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