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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5]93号颁布时间:2005-05-16

     2005年5月16日 青地税发[2005]93号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 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5]282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 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 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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