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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税政[2000]174号颁布时间:2000-10-19

     2000年10月19日 青国税税政[2000]17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 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国税际函 [2000]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香 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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