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1998]52号颁布时间:1998-08-17
1998年8月17日 青财税[1998]52号
各市(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20号文《关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
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 财税字[1998]12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