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地税二[1998]26号颁布时间:1998-07-20
1998年7月20日 青地税二[1998]26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 19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所得
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
执行。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是做好征收工作的基础和提高企业所
得税征管水平的有效途径。为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市局将陆续制定一些具体实施办
法,各单位在市局制定具体办法前,可在制定各项规范化工作制度中参照国家税务总
局有关规定试行,并将有关经验和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国税发
[1997]195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