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青岛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1998]37号 颁布时间:1998-06-10

     1998年6月10日 青地税[1998]37号 各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2号文《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 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征收单位要主动与体育彩票发行单位取得联系,掌握发行具体方案,认真 做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宣传及扣缴辅导工作,以保证税款的及 时足额入库。 二、体育彩票中奖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发行单位所在地地税机关征收。体育彩票 发行终了后,各征收单位要及时将体育彩票奖品(奖金)中奖分配方案以及纳税人次 和税款征收等情况上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四处。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财税字[1998]12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