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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2005年度上缴管理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6]166号颁布时间:2006-06-16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05年度管理费决算报告》(鲁农信联[2006]37号),提出2005年度筹集省、市两级联社管理费由上缴的基层信用社税前扣除的申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以农金改办[1997]45号文印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管理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转发<关于农村信用社2004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银监发[2004]205号)和中国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2005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81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研究,对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05年度筹集的符合规定的省、市两级联社管理费10163万元,准予上缴的基层信用社在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具体税前扣除标准见附件)。
   
附件:农村信用社2005年度上缴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单位:万元

单位

联社名称

金额

全省

合计

10163

济南

小    计

652

润丰合行

242

历城联社

135

章丘联社

95

长清联社

54

平阴联社

48

济阳联社

37

商河联社

41

青岛

小    计

745

黄岛合行

61

胶南联社

76

胶州联社

63

即墨联社

116

莱西联社

55

平度联社

87

华丰合行

162

城阳合行

125

淄博

小    计

698

博山联社

64

张店合行

115

淄川联社

115

周村联社

63

临淄联社

131

桓台联社

98

沂源联社

59

高青联社

53

枣庄

小    计

278

滕州联社

128

薛城联社

41

峄城联社

14

台儿庄联社

16

山亭联社

29

市中联社

50


 

 

单位

联社名称

金额

东营

小    计

479

东营区联社

116

河口联社

53

垦利联社

76

利津联社

38

广饶合行

196

烟台

小    计

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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