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函[2006]154号颁布时间:2006-06-06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山东省税务学校、局内各单位:
为加强视频会议管理,充分发挥我省省市两级国税机关视频会议系统的作用,提高会议效率,省局制订了《山东省国税系统视频会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国税视频会议系统操作规范
1、会议前应检查各会议室电源、灯光、麦克风、音箱、调音台等会议设施,并监测网络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网络大量包丢失现象。在正式会议开始前要求一切准备就绪,防止开会时出现技术问题。
2、各地打开终端及MCU进行调试,接好相应的线缆,开机,查看设备是否自检,线缆是否正确连接,建立从会议,建立从会议时应注意会议名称。
3、如果MCU出现故障,在召开全国或全省会议时,为保障会议,可直接通过省局MCU参加会议,此时需要将终端直接注册到省局GK服务器76.16.23.228,可以使用遥控器或PC控制台两种方法更改GK服务器地址。
4、所有视频会议带宽一律定为768K带宽标准。
5、分会场不发言时应主动关闭本端麦克风,避免产生杂音,影响会议音频效果,扰乱会场秩序,省局中心会场也要通过MCU全盘统筹静音,以保证会议效果。
6、主会场操作人员在会议进行时,应首先在MCU上将省局会场锁定主席权限并进行广播,再对所要进行通话的分会场进行点名发言。
7、在会议进行中,不要频繁遥控摄像机,影响视频质量,如果需要给发言者特写镜头,各分会场操作或管理人员应在会议开始前对活动摄像头进行方位预置,以方便开会时对不同发言者的视频选看。
8、发言者不要手持麦克风说话,最好把麦克风放在固定的地方,用平常普通说话的声音讲话即可,距离麦克风0.2m左右最佳,不要背对麦克风讲话,不要把麦克风放到音箱附近,避免产生噪音。
9、所有会议室在开视频会议时要求不能使用白色桌布,要求使用颜色较暗的桌布;会场窗帘透光性不易过大,如果透光性过大建议更换遮光效果好的窗帘。
10、各地终端只有等待省局的MCU呼叫才可参加会议,如果开机后发现会议已经召开,而自己没有加入到会议中,或者在会议中意外断开,如果无法建立连接,必须联系省局MCU管理员把自己再次加入到会议中。
11、各地通过自己的MCU建立从会议,会议建立好后等待省局主会议的呼叫,如果建立从会议后发现主会议已经召开,从会议会自动加入主会议。如果没有加入到会议中,或者在会议中意外断开,必须联系省局MCU管理员把自己再次加入到会议中。
12、会议中分会场如果想发言,可以通过遥控器或者PC控制台“会议控制”中的“申请发言”来实现发言申请(注意:在没有得到主会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使用“会议控制”中的“申请主席”功能,在主席权利没有被释放之前,其它分会场无法获得主席权限)。
13、会议期间,各分会场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在会议结束后针对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14、使用注意事项:
(1)严禁带电插拔任何连接线;
(2)严禁带电清洁和维护设备;
(3)严禁用手转动镜头;
(4)严禁震动和挤压设备,特别是镜头;
(5)设备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尽量避免移动和插拔接线;
(6)严禁随意更改设备的系统设置;
(7)开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远端摄像机控制;
(8)不发言的会场应将MIC关闭;
(9)摄像机用毕应将镜头盖上;
(10)设备电源应有接地端;
(11)设备要专用并由专人管理;
(12)注意更换MIC、遥控器电池,长期不用则应取出电池。
附件:山东国税系统视频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视频会议管理,充分发挥我省省市两级国税机关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统)的作用,提高会议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视频会议系统是通过我省国税专网建立的省国税局--市国税局之间互联互通的即时通讯平台,是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划建设的全国税务视频会议系统的二级视频会议管理中心及二、三级视频会议会场。?
第三条 视频会议适用于参加总局、省局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参加总局对国税系统转播的中央国家机关的有关会议;参加总局各司局、省局各处室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等。
第四条 为节约会议经费、提高会议效率,各级国税机关组织会议、培训,凡适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第五条 各级国税机关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切实保证视频会议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视频会议的顺利召开。?
第六条 省局机关视频会议系统由办公室、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分别负责管理、技术、会务保障。?
(一)办公室组织视频会议制度建设;对各处室提出的视频会议需求提出意见;对参加总局组织的全国性视频会议提出分会场布置方案(包括会标、领导桌签及代表人数);对省局组织的全省国税视频会议提出主、分会场布置方案(包括会标、领导桌签及代表人数);其它会议的组织、会场的布置等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自行确定(包括会标、领导桌签及代表人数),并提前通知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做好视频会议的技术及后勤服务准备工作。
(二)信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管理维护,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三)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视频会议主会场主席台、灯光、音像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操作和数据存贮、归档;负责视频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第七条 加强视频会议的组织协调。省局各处室组织视频会议、培训,原则上年初应列入省局会议、培训计划。凡会议类通知应会签并抄送办公室、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凡教育培训类通知还应会签并抄送教育处。对未列入年初计划的会议、培训,在按规定报批后,按前述规定办理。
第八条 视频会议会场应保持良好秩序,环境整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有序,参会人员着装整齐,不得随意走动、交谈。?
第九条 切实做好视频会议的保障工作。?
(一)视频会议系统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山东国税视频会议系统操作规范》(见附件)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在每次召开视频会议时,需要提前1天进行视频会议系统联调,各分会场至少需要2名会议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和会议管理,该岗位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
(三)各分会场应实时监控设备运行情况,随时与主会场保持联系,及时调整镜头和麦克风。设备或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并向主会场汇报。?
(四)会议期间,技术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主会场视频会议系统操作人员应根据会议需要,及时切换会场画面。?
(五)会议期间,各市级分会场只将参加此次会议的终端节点加入会议,其他无关终端节点不许加入会议。
(六)会议期间,除视频会议操作人员之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设备操作区,不得操作与视频会议有关的设备。
(七)会议期间,各地终端未经主会场允许严禁擅自断开会议,结束会议应由主会场来统一中断会议连接。会议结束后,各分会场在主会场中断会议后,按操作流程关闭视频设备。
第十条 视频会议系统具有录像功能,若需要对视频会议进行全程录像,要提前通知机关服务中心,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录制的内容从系统中导出。
第十一条 做好视频会议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未经会议、培训主办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公布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各市国家税务局应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视频会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