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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地说政二[1998]2号颁布时间:1998-01-06

     1998年1月6日 厦地说政二[1998]2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 结合《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厦地税政二 [1997]23号)中的《关于企业财产等损失的批管理暂行办法》,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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