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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国家统配煤矿职工住宅建设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2]274号颁布时间:1992-01-30

     1992年1月30日 国税函发[1992]2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2年起至1995年底止,对国家统配煤矿建设职工住 宅给予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照顾。请遵照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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