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5日 闽国税发[2004]249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
分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为了保证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素质,提高执业水平,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我
省从7月10日至9月30日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了年检,并
结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
通知》(国税办发[2004]40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复检,全省参加年检的税务
师事务所有56家,未参加年检的2家,其中合格的55家,不合格的3家(未参加
年检的2家,落实脱钩改制政策不彻底的1家),共有391名执业注册税务师通过
年检。
注册税务师行业既服务于纳税人又服务于国家,是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
职能的社会中介机构。各级国、地税机关应认真贯彻省国、地税局《
关于转发〈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国税发
[2004]179号)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市场准入制管理,加
强对涉税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坚决取缔非法成立的税务代理机构。凡
未取得合格的税务代理机构所从事的税务代理业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
受理。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部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共55家事务所,18个
代理部,391名执业注册税务师,详见附表)
二、不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及代理部(事务所3家,代理部4个)
(一)未参加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
宁德市长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宁德市东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落实脱钩改制政策不彻底的税务师事务所及代理部:
南平市兴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建瓯业务部、建阳业务部、顺昌业务部、
政和业务部)
三、未参加年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
林廷龙(150063)、高泽南(981510087)、黄东平(991510022)、陈 雯(011510013)、
高 歌(011510014)、尹李巧(011510015)、刘庸广(011510029)、王家忠(011510030)、
于春花(011510036)、陈夏茹(011510038)、周礼灯(011510039)、苏步干(011510081)、
林 忠(011510082)、郭尧勋(011510083)、孙元春(011510084)、肖 频(011510085)、
叶林信(021510021)、林新宇(031510052)、聂崇林(0315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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