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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4年度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结果的通报

闽国税发[2004]249号颁布时间:2004-11-25

     2004年11月25日 闽国税发[2004]249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 分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为了保证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素质,提高执业水平,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我 省从7月10日至9月30日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了年检,并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 通知》(国税办发[2004]40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复检,全省参加年检的税务 师事务所有56家,未参加年检的2家,其中合格的55家,不合格的3家(未参加 年检的2家,落实脱钩改制政策不彻底的1家),共有391名执业注册税务师通过 年检。   注册税务师行业既服务于纳税人又服务于国家,是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 职能的社会中介机构。各级国、地税机关应认真贯彻省国、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国税发 [2004]179号)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市场准入制管理,加 强对涉税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坚决取缔非法成立的税务代理机构。凡 未取得合格的税务代理机构所从事的税务代理业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 受理。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部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共55家事务所,18个 代理部,391名执业注册税务师,详见附表)   二、不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及代理部(事务所3家,代理部4个)   (一)未参加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   宁德市长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宁德市东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落实脱钩改制政策不彻底的税务师事务所及代理部:    南平市兴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建瓯业务部、建阳业务部、顺昌业务部、 政和业务部)   三、未参加年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   林廷龙(150063)、高泽南(981510087)、黄东平(991510022)、陈 雯(011510013)、 高 歌(011510014)、尹李巧(011510015)、刘庸广(011510029)、王家忠(011510030)、 于春花(011510036)、陈夏茹(011510038)、周礼灯(011510039)、苏步干(011510081)、 林 忠(011510082)、郭尧勋(011510083)、孙元春(011510084)、肖 频(011510085)、 叶林信(021510021)、林新宇(031510052)、聂崇林(03151005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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