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0日 闽国税函[2004]599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5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转发给
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考虑到需要修改报表模板,因此2005年会统报表中新增设的“国有控股
(含控资)”栏目,暂不填报数据,推延至2005年7月编报6月份会统报表时再
开始填报;新的报表模板由省局统一制作后下发,并从编报6月份会统报表时开始启
用。
二、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各地车辆购置税收入要并入《入库税金明细月
报表(二)》(K02——2表)进行统计,其余会统报表如有涉及车辆购置税项目
的一律不填报。
三、2005年度的会统月报表任务请到省局FTP:\计征处\下载区\CSM\会统报
表\报表任务下载。
各地接通知后,请抓紧布置落实,确保2005年各项税收会统报表数据的及时
准确上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5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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