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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总局关于印发2005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4]599号颁布时间:2004-12-20

     2004年12月20日 闽国税函[2004]599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5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转发给 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考虑到需要修改报表模板,因此2005年会统报表中新增设的“国有控股 (含控资)”栏目,暂不填报数据,推延至2005年7月编报6月份会统报表时再 开始填报;新的报表模板由省局统一制作后下发,并从编报6月份会统报表时开始启 用。   二、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各地车辆购置税收入要并入《入库税金明细月 报表(二)》(K02——2表)进行统计,其余会统报表如有涉及车辆购置税项目 的一律不填报。   三、2005年度的会统月报表任务请到省局FTP:\计征处\下载区\CSM\会统报 表\报表任务下载。   各地接通知后,请抓紧布置落实,确保2005年各项税收会统报表数据的及时 准确上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5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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