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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4]294号颁布时间:2004-11-16

     2004年11月16日 闽地税发[2004]294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税务学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4]142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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